翳唐山,灵秀钟;我学院,声誉隆。
关于适当调整每月津贴发放额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,职工的个人所得在计税方面发生了变化,为合理计税,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实际情况,将年末预计收入适当预支一部份分摊到各月发放,年终决算时多退少补。
特此通知
人事处
2011年9月29日
来源:彭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