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的有关文件精神(教高司函[2020]4号、川教厅办函〔2020〕27 号),学校组织开展了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。经项目负责人申请、指导教师审核、学院组织评审、定级,现将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简称“国创项目”)、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简称“省创项目”)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简称“校级SRTP”)立项结果予以公布(见附件一),并就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如下。
一、项目实施管理
1. 请立项项目组加强与指导老师沟通和组内研讨,抓紧时间进入项目实施阶段。认真填写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日志》(见附件二,返校后领取纸质日志),如实记录项目实施情况。
2. 项目实施过程中,由校院两级共同组织过程管理,并将定期安排阶段进度检查和中期答辩。在中期检查时,对于研究进展迅速、成果显著的项目,可申请升级为更高级别项目;对于研究进展缓慢、缺乏投入的项目,将给予降级或终止处理。
3. 在项目实施阶段,项目名称、预定目标、研究内容及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。如确需变更,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,经指导教师和相关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报学校核准后生效。原则上,中期检查之后不能再增加项目组成员。
4.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教育,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,如有抄袭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,学校将中止并取消其研究项目,并按照学校相关学术诚信管理办法予以处理。
二、项目考核与结题管理
1. 本次公布立项所有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实施计划开展,一般要求一年内完成。
2. 项目成员可围绕课题进行多种形式的研究,研究成果可采用调查报告、论文、软件、设计、硬件研制、专利等多种形式。
3. 项目的研究成果,应标注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”(supported by“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”)。
4. 项目结题后,项目组成员可申请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
5.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项目过程管理、结题管理等工作,根据学科特点,对于各级别项目,制定相应的结题要求,并向学生公布,确保各类项目预期成果的完成。特别是国创项目,建议结题时,要求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至少1项授权专利。
6. 学校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成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考核,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支持项目数挂钩;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新项目。
三、报名参加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
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“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”相关精神,进一步加强项目团队建设,请立项项目团队积极组队参加第六届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,于6月30日完成报名。(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或加入我校“互联网+”大赛交流群155481666)
四、咨询方式
教务处实践教学科:综合楼227# 联系电话:66366254 66367409
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:三食堂三楼C302 联系电话:66367411
请所有项目组关注“交大科创”微信公众号,以便获取最新通知与科创资讯。
附件一: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.pdf
附件二: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日志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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